撤销登记公告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6年12月07日

  2016年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北方研究院(内蒙古文化交流中心)撤销登记,该院不得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