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推荐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内普办发[2017]1号)要求,经各盟市文新广(体)局、文物局、自治区各直属文博单位和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拟对附件中58个集体和160名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9月1日至5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博物馆处反映或致电。
联系电话:0471-6968568,移动电话:18647125916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